2.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以考生报考专业排序,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余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参考其学业水平成绩、在校成绩及相应的获奖资格证书。
4.根据省招考院《关于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进行,于录取结束前由学院向省招考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内容以远程视频面试为主,并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参考标准为:①普通高中学生可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②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③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我院的单独招生面试工作,在省招考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远程视频面试。面试共制定职业能力测试阅读材料5篇,以及面试相应的参考标准、面试评分表。面试内容由考官现场抽取其中一份材料进行考核。
已完成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三校生(包括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